不是因為有什麼瞧不起這方面工作的廉價的道德準則,真瞧不起那他早就拼Si反抗也不會答應李政鴻提出的條件,相反,他早就明白,道德對最底層的人來說是奢侈品,想要奢侈品,很多時候需要付出的是你的X命,而絕大多數人選擇的都是X命,他也不例外。
也不是因為他這人太過於功利,覺得已經利用完李政鴻,脫離了底層社會就可以把他踢到一遍了,真要功利的話,那一直呆在李政鴻身邊無疑是價值最大化的選擇,有多少人想和他攀上關系卻攀不上?有多少人撿他手指頭縫里掉出來的殘渣都撿不到?有句話叫做你手中權力的大小取決於你與權力中心的距離,這句話換到李政鴻身上也是一樣的。
他毫不懷疑的相信,依照李政鴻這個人的X格,他待在他身邊越久,獲利就越大,但那又有什麼意義呢?
說他愚蠢天真,不切實際,不食人間煙火也好,說他虛偽裝b,貪得無厭,身在福中不知福也罷,他就是這樣一個不愿意永遠臣服在別人腳下當狗的X子,即使出身已經賤如塵埃了,他卻仍心有傲骨想作為人真正活一次。
這是他的宿命,或許也是他的悲哀。
三年時間,說長不長,說短不短,三年後,他就十八歲了,已經是個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了,他必須為自己的未來打算,絕不能得過且過就是一天。
最理想的情況當然是李政鴻遵守約定,放他自由,從目前相處下來的情況來看,這會是一個大概率能達成的結局。
因為李政鴻足夠驕傲,他做事有著自己的一套準則,而且足夠的冷靜理智,以利益為先,從他只與他約定三年就能看得出,他已經計算好了自己的一次突如其來的意外沖動最多值多少錢,多少時間。要知道,當初他們兩個是身份具有天差地別的陌生人,你不了解他,他也不了解你。
三年,是李政鴻基於所有綜合因素估算下來的,對金世玉這個人的他自己從新鮮到膩味的時間。
商人永遠是重利的,尤其是成功的商人,他們對任何事情都有成本和收益的判斷,超出他們心理價位的買賣不做,讓他們只付出成本沒有回報的買賣也不做。
在李政鴻看來金世玉唯一能給他提供的就是他對他奇特的Xx1引力,而他對這份Xx1引力的估價是三年和一些能讓自己的小寵物過的好一些的金錢,他并不知道長在垃圾堆里的金世玉擁有這世上誰也沒有的天賦能力,如果他知道,那他對於想把金世玉留在自己身邊的時間計算會遠遠不同,誰也不會放棄一個能源源不斷給自己創(chuàng)造財富的人。
所以金世玉不打算從事任何和商業(yè)金融有關的工作,也不打算在任何人面前表現(xiàn)出他在商業(yè)和金融領域所能創(chuàng)造出來的價值,即使這對他來說很簡單,也能為他賺很多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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